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8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人民币408,874,550.17元划转至公司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8月11日出具的XYZH/2023BJAA11B04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8月9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7,086,1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768,593.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59,447.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09,146.1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7,086,12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70,423,019.18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8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441,968.46元,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余额为191,441,968.46元。
注2: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现已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科技支行。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3,962,482.19元。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12,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账户。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1-6月,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减值损失3,604.09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0%。减值明细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1-6月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84.20万元。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1-6月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02.47万元。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工程承包服务相关的合同资产和工程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1-6月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685.8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士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邓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李士军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邓欢先生回避表决。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李士军先生,1973年6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个人持有公司股票111,000股。
邓欢先生,1982年9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企业发展部主任,科技管理与产业推进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星雅集团(S85.SG)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3: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